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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进出口企业警惕涉外合同诈骗! |
(时间:2008-6-23 15:07:54) |
最近,我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起特大涉外合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568.98万美元。侦办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其他省市采用同样手段,骗取价值4300万余元人民币货物。 一、案件特点 1、犯罪嫌疑人系外籍人员,以境外公司代理人或以开办中外合资的名义与受害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2、犯罪嫌疑人往往事先在当地物色一名中间人,通过中间人寻找受害企业,自己不轻易出面,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3、犯罪嫌疑人利用中国企业急于开拓国外市场的心理实施诈骗。 4、侵害对象为有出口权的企业,且多数为口头协议,未签定书面合同。 5、犯罪嫌疑人均要求企业垫付运费,并将货物都发往国外。 6、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不支付货款,最终失去联系,销声匿迹。 二、防控措施 针对此类犯罪屡有发生,为防止受骗造成损失,各企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1、增强自防意识。加强普法教育,熟悉和掌握《刑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明确与外国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防止的、杜绝的事项,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2、注重核实情况。在发生业务往来前,企业应先通过相关渠道了解核实“代理人”、外国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代理人”与外国公司的关系。 3、谨慎签订合同。通过了解核实证实情况属实后,再按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要严谨、规范,切忌采用口头协议形式。 4、及时报警报案。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向公安经侦部门报警报案,及时提供证据线索,避免出现在自已无法追回货款的情况下才报案,贻误最佳侦查破案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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